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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入室抢婴案嫌疑人当庭翻供还抖腿瞪眼,被拐少年怒瞪回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陈甜甜 陈曼

4月2日上午9点半,“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2点40分许,姜甲儒一家四口及其代理律师走出法庭,称中午暂时休庭。

姜甲儒母亲乔守芬向大河报《看见》记者表示,在庭审中四名嫌疑人互相推诿,有嫌疑人当庭翻供,态度傲慢,且有抖腿和翻白眼的动作,这让她无法接受和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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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甲儒母亲接受媒体采访

姜母称,出庭前,她曾和律师说过,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悔改认罪的态度,愿意向姜甲儒道歉,或交代出其他被拐孩子的消息,她不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然而,在庭审中,四名嫌疑人互相推诿,态度傲慢,其间嫌疑人曾某某和王某某在庭上抖腿,对受害人翻白眼、瞪人……对此,她表示,在法庭上看到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后非常生气,但她告诉自己不能哭。

据大河报此前报道,2006年12月4日凌晨,四名犯罪嫌疑人里应外合,涉嫌以暴力、威胁手段进入姜家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抢走,随后以28600元的价格贩卖给买家。18年后,2024年1月,姜甲儒与家人成功相认。同月,警方抓获了当年参与和实施入室抢孩子的4名犯罪嫌疑人。4月2日上午,该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姜甲儒在父母兄长及代理律师的陪同下出庭,这也是他在法庭上首次直面4名被告人。

姜母告诉记者,同村邻居、嫌疑人袁某某在被提问时,多次称听不见、听不清,疑似拖延思考时间,袁某某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只是在跟别人闲聊时透露了姜家有两个男孩且父母在外地的情况,不知道姜家的小孩被拐走了,是事后几天才得知的。他也不认为是姜甲儒的丢失和自己的闲聊有关。

而另3名嫌疑人则指控袁某某。姜母愤怒地说:“他们4个人都在狗咬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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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甲儒

此外,姜甲儒告诉记者,嫌疑人曾某某当庭否认和另2人瓜分了贩卖自己所得的28600元,对此,姜甲儒质问曾某某“你没拿钱,为何要在协议上签字”,面对对方的白眼,姜甲儒称自己当庭进行了反击,瞪了回去。

经过短暂休息后,2日下午1时20分许,姜甲儒一家人和代理律师再次走进法庭。

(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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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豫视频 编辑:刘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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