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这伙人打着物流运输的幌子干了不少缺德事!谁被他们坑过?

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在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打掉以丁学龙、龙艳锋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
线索核查中揪出涉黑涉恶犯罪集团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之年。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抚顺街派出所在梳理以往处理的案件过程中发现,2016年2月到2017年12月,在其管辖的地德里小区的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门前发生多起民事纠纷。民警怀疑此物流货运站可能存在涉嫌黑恶犯罪。于是,将此线索交由道里分局刑侦一大队进行线索核查。
接到线索后道里分局高度重视此线索,立即责成专人专班开展核查工作。侦查员第一时间进行核实取证。侦查员做了大量的工作,查清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组织架构情况,并针对成员架构进行了深入研判分析,最终确定了以丁学龙、龙艳锋为首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4月24日,道里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5月28日、6月3日,分别将丁学龙、龙艳锋、单立云、高权、孙广明、邱礼学等6名犯罪嫌疑人抓捕。7月5日,犯罪嫌疑人丁学龙、龙艳锋、单立云、高权、孙广明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邱礼学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批准逮捕。
经查,确定丁学龙、龙艳锋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单立云、高权、孙广明为该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2016年,丁学龙找到龙艳锋商议成立哈尔滨双哈物流有限公司,招募高权、单立云、孙广明等人为业务员,同时向高权等人传授敲诈勒索方法,为实施犯罪做准备。自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该犯罪集团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地德里小区一出租房内,依托哈尔滨双哈物流有限公司,以价格低廉、直达运输为诱饵,利用网络货运平台发布虚假信息,诱骗20余名被害人将大型货物交其运输,该物流公司肆意藏匿、扣押货物;以交纳保险费、装卸费、超宽超高费,甚至是以“分担”交警罚款为借口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牟取非法利益。
运一台车被敲诈两万多
2017年11月16日,丁某军需将一台黑色奥迪A6轿车,运回河南省商丘市鹿邑县。他在物流平台上找到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与货运站业务员嫌疑人高权约定以运费3900元通过公路汽运的方式运输。当时,丁某军向高权以微信支付的方式交付300元定金。高权依照地点取车后,将其黑色奥迪车藏匿,并向丁某军索要加油费2000元。丁某军觉得自己不应支付该款项,否决了高权的无理要求。在不予支付后,高权、单立云便以装卸费、保险费为由让丁某军支付高达18000元人民币的取车费用。当时,丁某军从河南赶赴哈尔滨并报案。由于被害人丁某军与高权已签署相关合同,派出所认为此事属于合同纠纷,应当属于法院自诉案件。嫌疑人丁学龙、龙艳锋、单立云、高权等人因被害人丁某军报警,向被害人再次敲诈24000元。丁某军由于被扣货物无法取回,被迫向丁学龙提供的银行卡支付人民币20000元。
运一批服装被敲诈一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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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王某华在哈尔滨双城有一批服装要运往江苏涟水县,她在网上找到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并在网上联系到该物流货运站业务员,约定以3400元价格通过公路汽运的方式运输。在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派车接收货物时,王某华决定亲自跟车。在跟车期间,嫌疑人高权、单立云哄骗被害人王某华下车吃饭,随即让货车司机将货车拉走。他们将被害人王某华带到哈尔滨双哈物流货运站,跟货主王某华说:“如果不先交付3400元运费就不给继续运送货物……”被害人王某华只好同意先支付全部运费。在支付全部运费后,被害人王某华依然要求跟车继续运输。嫌疑人丁学龙、龙艳锋、单立云、高权等人表示不同意,并扣住货物向被害人王某华再次敲诈10000元人民币,王某华在报案后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最后被迫向其支付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后,取回货物。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打掉的以丁学龙、龙艳锋为首的涉黑涉恶犯罪集团,借物流运输为经营手段,利用网络货运平台诱骗被害人上当,而后,肆意扣押货物,实施敲诈勒索,牟取非法利益,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破坏了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因部分被害人在被敲诈后没有报案,还有部分被害人报案后因更换电话导致失联。为彻底摧毁这股黑恶势力,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被侵害合法利益的单位、个人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集团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并为其严格保密。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该犯罪集团在逃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故意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联系人:
林警官:15945144134
刘警官:13100806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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