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公积金!南宁发布新政,允许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宋兴国,惠润雪 北京报道
2020年以来,已有超20省市发布多项房地产维稳政策。
连续多个地方调整公积金政策。
2月23日,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对南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予以调整,与2017年颁布的购房政策有较大变化。
首先,允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该《通知》指出,对于只拥有一套120平方米及以内,目前无房或所拥有的唯一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以及已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房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次,《通知》明确规定,购房首付款金额比例。
《通知》还表明,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
这与南宁市此前的政策有了比较明显的放松。2017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明确二套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才能转让。同时,暂停向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申请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除外)。
对于南宁市住房政策的变化,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此次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核心在于降低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当前二套房的公积金政策重新放开。
第一,首套房为90-120平方米的购房者,当前也可以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这说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受众面扩大。
第二,使用公积金购房,必须限定为144平方米以下的物业。
严跃进表示,南宁公积金政策代表了当前二线城市的政策思路。预计后续全国各地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的政策会进一步放松,包括降低首付比例、扩大公积金贷款受众面、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而此类政策客观上也会刺激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预计后续除了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外,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比例也有进一步下调的可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疫情当前,公积金政策调整逐渐成为各地维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抓手。2020年以来,已有超20省市发布多项房地产维稳政策。
其中,2月21日驻马店率先调低首套房首付比例为20%,并实行购房补助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