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没出工,漳平男子推开他房门,事情不妙

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双方往往自己很难解决,

容易让矛盾纠纷不断升级,

这时该咋办才好呢?

一起来看看

漳平这起因死亡引起的补偿纠纷

最终如何平息的?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20日,当事人陶某的丈夫虞某(广西钟山县人)与黄某(漳平市西元镇人)双方协议合作采松脂,双方协议约定:虞某以劳动力合伙占有松脂收益的六成、黄某以山场管理合伙占有松脂收益的四成进行松脂开采,协议自2019年4月21日起施行。

4月29日中午,虞某的工友告知黄某未见虞某出工,随后黄某多次电话联系给虞某,电话均无人接听,黄某随即赶往虞某位于顶郊老收费站附近养猪场的住处查看情况,黄某打开房门后发现虞某趴卧于床上并呈现异状当即报警。后经警方现场堪查,确认虞某死亡并排除他杀嫌疑。

虞某的配偶陶某认为其丈夫是给黄某做工才导致死亡,要求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死亡理赔,要求黄某赔偿各种费用20万元;黄某则认为双方是合伙人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且漳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认定虞某属于正常死亡,其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死亡补偿问题产生纠纷。

调解过程

2019年5月1日下午,漳平市菁城司法所接到了黄某女儿打来的电话,反映其父亲黄某与人合伙采松脂,合伙人正常死亡,死者家属9人聚集在其家中要求其父亲进行赔偿,矛盾一触即发,要求给予调解。

接到电话后,菁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克服五一放假不在城区的实际情况,纷纷迅速赶回工作岗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街道聘请的金牌调解员兵分两路,一方面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谈了解详细情况;一方面与漳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取得联系,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理赔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在本案中,虞某属于正常死亡,与其双方合伙采松脂没有直接必然联系,从法理上黄某没有赔偿的义务,虞某的配偶及亲属要求黄某理赔2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但鉴于虞某已死亡,且家庭经济困难,其亲属9人从老家广西到福建漳平帮助处理后事需要费用,出于人道主义,黄某表示愿意补偿其相应的误工费用和一些丧葬费用2万元。因双方分歧太大,5月1日双方未达成一致。

5月2日,菁城司法所和街道金牌调解员又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虞某的配偶及亲属要求黄某给予补偿误工费、车旅费、丧葬费用6万元,黄某还是不同意。

调解结果

经菁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背靠背调解,最终黄某同意补偿虞某的配偶及亲属误工费、车旅费、丧葬费用3万元,另外,虞某在漳平殡仪馆产生的所有费用也由黄某支付。

来源:漳平市司法局 陈秋英

编辑:黄清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