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拍到宝马,送到家却发现是拼装车?厦门买家将他们告上法庭

8万元买一辆宝马车
是不是有点心动?
但如果卖家告诉你这是辆
曾发生碰撞、水淹两次事故的车
是不是觉得也还可以接受?
但是,厦门一位买家小李
在网上竞拍到这辆宝马车
却遇到了糟心事——
这车竟然是一辆拼装车!!!
那么,啥是拼装车呢?
拼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拼装汽车和改装汽车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因此,拼装汽车是国家禁止的一种非法生产汽车的行为。
那厦门的这位小李
遇到这糟心事
法院怎么判呢?
案 件 回 顾
2017年3月,蒋某的一辆二手宝马车发生了事故后,蒋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推定全损协议》,约定蒋某委托保险公司通过公司竞价平台对外公开处理车辆残值,残车处理收入全部归蒋某所有,保险公司在赔付金额中应扣除残车处置金额。2017年4月,蒋某与北京某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书》,委托该拍卖公司对该二手宝马车进行公开拍卖。
当月,小李在北京某拍卖公司的网络平台上,看到该辆二手宝马车,网站上注明这辆宝马车曾发生碰撞、水淹两次事故。但小李认为宝马车的竞拍价适中,便拍下这辆宝马车,并支付含车辆拍卖价、拍卖佣金及其他服务与车辆施救费等约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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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车辆送到厦门集美后,小李却发现这辆宝马竟然是辆拼装车。小李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车辆买卖协议无效,北京某拍卖公司、原车主蒋某及某保险公司退还购车款、竞拍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并赔偿购车款的一倍金额。但拍卖公司、蒋某和保险公司却以拍卖前告知了车辆涉及事故等理由,拒绝退款。
那么,问题来了
该二手宝马车卖方是谁?
拍卖合同是否有效?
若无效,该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谁是该二手宝马车的出卖方?
小李认为,该车辆系本案三名被告共同出售。
保险公司认为,该公司与原告没有直接拍卖关系,该车辆的出卖方应为蒋某。
蒋某认为,委托拍卖虽是以其名义进行拍卖,但其只是名义上委托方,其已委托保险公司通过公司竞价平台对外公开竞价处理车辆残值,故本案实际委托拍卖方应是保险公司。
拍卖公司认为,可以认定委托拍卖合同系其与蒋某签订的,但是签订者也有可能不是车辆所有人,至于实际的车辆所有人不在拍卖公司审查范围。
法院认为,拍卖合同系特殊的买卖合同,其间存在着买卖关系与居间关系,就买卖关系而言,本案《委托拍卖合同书》系蒋某与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方为蒋某,保险公司仅依与蒋某的保险合同负有对被保车辆损毁赔偿的义务,并非该车辆买卖合同的当事方,该车辆买卖合同的出卖方应确定为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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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二手车拍卖合同是否无效?
在拍卖公司、保险公司及蒋某否认该二手宝马车为拼装车的情况下,小李申请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该二手宝马车为拼装车。
法院认为,该车辆为拼装车辆,依据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非法拼装车辆的买卖行为,有违道路交通安全的公共政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依据合同法规定,应为无效。
合同无效各方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关于蒋某的法律责任。作为拼装车辆出卖方,蒋某应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应返还小李的购车款及代为支付的车辆施救费、运输费和保管费。对于原告诉请惩罚赔偿金一项,其提供的证据尚无法证明蒋某对车辆系拼装车在主观上存在明知,原告诉求惩罚性赔偿金缺乏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另,基于合同无效,蒋某应在退还上述款项后将车辆取回,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拼装车辆,不得上路行驶,蒋某在取回车辆后应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置。
关于拍卖公司的法律责任。基于车辆买卖合同无效,拍卖合同的合同目的无法达成,作为居间方,拍卖公司应将拍卖佣金、竞拍保证金及其他服务费用退还原告。对于小李诉请拍卖公司对车辆买卖价款返还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节,经查,拍卖人在拍卖规则中已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依照拍卖法规定,依法不承担标的物质量问题的相关法律责任。
关于保险公司的法律责任。根据前述分析,该二手宝马车的出卖方为蒋某,故小李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蒋某因履行前述取回车辆依法处置的义务后所产生与保险公司的法律纠纷,可另案诉请。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蒋某返还小李购车款、代缴的车辆施救费、运输费及车辆保管费用,合计约8万元;拍卖公司返还小李拍卖佣金、竞拍保证金及其他服务费用,合计约1.6万元。
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日前,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以后大家在买二手车的时候
如何辨别是不是改装车呢?
根据查验中查获的大量案例,
总结了二手车市场拼装车的
常见类型和洗白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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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白招数多,购车需提防
第一类洗白术“移花接木”
非法拼装者将事故车残值和手续,套用在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相同车型的车辆上,采取伪造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标识等手段重新包装。被套用的车辆主要包括交警锁定的车辆、法院查封不允许过户的车辆、违法未处理的车辆、抵押的车辆等。移花接木之后,这些被套用的车辆便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
第二类洗白术是“瞒天过海”
不法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等车辆手续,卖车时提供给买车的人。买车人不明所以,拿着手续去办理过户,结果被车管所查出问题。
第三类洗白术是“无中生有”
专业拼装的不法分子,通过对事故车采取焊接、凿改、挖补车架号、发动机号,伪造车辆标志、标识等手段,向车主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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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车要到4S店检测,
车管所民警结合
多年的查验经验提醒市民,
如果打算买二手车,
最好分以下三步走:
第一步,买车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车辆和手续信息是否一致;
第二步,到交警部门查询车辆状态,看是否存在违法未处理、查封、抵押、锁定等非正常状态;
第三步,买卖双方开车到双方认可的4S店或修理厂,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查询车辆此前的保养维修情况,通过电脑解码器核验车辆是否为拼装车。
作者:廿七君 通讯员 集法宣
部分内容来自齐鲁晚报公众号
值班编辑:王淯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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