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一小女孩母亲被杀害,父亲服毒自杀未遂成植物人!该怎么办?

司法救助扶危难
检察服务暖人心
2015年8月,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巡回检察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位特殊的受害者小燕(化名),她妈妈被杀害,父亲服毒自杀未遂成了植物人,爷爷又是一个残疾人。案发时年仅4周岁,因为家庭意外发生变故,瞬间让这个小女孩的生活陷入困境。
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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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一情况后,办案的检察官经过初步核实,确定了小燕家庭的实际情况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后,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漳浦县政法委申请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为最大可能帮助小燕,漳浦县检察院在发放救助金时首创“整存零取”模式,确保司法救助金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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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何丽娜
整存零取就是,按每一个月几百块,将司法救助金定期发放到这个小孩子的爷爷的账户当中,直到5万元发放完毕为止,来帮助这个小孩子度过学习和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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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案后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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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小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以来,漳浦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人员多次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及时关心小燕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使司法救助工作精准到位。
在每次回访慰问被救助人的同时,承办人员都不忘与当地村委进行座谈,协商帮扶措施,为被救助人争取相关扶贫政策,促进救助成效最大化。
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何丽娜
我们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当中,除了向被害人家属或者被害人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之外,还会在案后继续开展回访工作,对这些刑事被害人或者是刑事被害人的家属后续的生活还有学习方面继续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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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联席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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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检察院除了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司法救助外,还与漳浦县慈善总会建立联席帮扶机制,借助慈善总会的力量,加大对被救助对象的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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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慈善总会副会长 李建亿
在漳浦检察院的带动下,我们慈善总会跟他们联动起来,节日期间,我们会从资金、物资上加以慰问;另外还会请一个心理咨询师去开导这个小女孩,帮助她走出阴影,更好的上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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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救助中,与学校老师座谈沟通是不可缺少的环节,承办人及时了解被救助人的学习情况、人际沟通情况,像一个家长一样全方位关心被救助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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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 郑巧玲
通过跟踪回访,我们发现这个小孩,已经从家庭的变故中走出来了,能够较好的投入到学习生活中,还能帮学校老师、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学习成绩也比较稳定,这些改变让我们很开心。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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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起普通的司法救助,都是源源不断传递司法温情,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多年来致力于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送去司法关怀,截止2019年6月,共救助未成年人12件1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解决了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既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又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来源:漳州检察、漳州市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