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为女友出头做“带刀侍卫”?最后结果让你欲哭无泪!

“英雄救美”看似很帅,这名男子还没一展身手,就遇到了......

案件回顾

6月5日晚,兴华派出所巡逻人员巡逻至中山东凤镇某小区对开河堤路段处,发现五名男女躲藏在树荫处,形迹非常可疑,便上前对五人进行盘查。

在这五名男女当中,巡逻人员发现一名叫曾某南(男,26岁,广东省高州市)的男子携带的背包内有一把铁制刀具(武士刀形状,刀身长约50厘米,银白色刀),遂将该五名男女带回兴华派出所调查。

经审查,嫌疑人曾某南交代了当晚因其女朋友被人欺负,携刀准备去吓唬对方的事实。后来曾某南未找到对方,却被巡逻人员查获。

目前,兴华派出所对曾某南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收缴曾某南的管制刀具一把。其余人员因证据不足,作教育释放处理。

警察蜀黍提醒您

保护女友,不让女友受欺负是应该的。可是应该用合法的手段保护身边的人,坚决不能像以上案件那样使用携带管制刀具的方法。

因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0条的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