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安阳交警再次公布两起终身禁驾典型案例

安阳交警再次公布两起终身禁驾典型案例

记者 朱琨

7月25日,安阳交警再次对两名终身禁驾人员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终身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驾驶人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如果名单中人员驾驶机动车辆,则要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被“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记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开车出行时应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若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第一时间救助伤员、保护现场,肇事逃逸将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案例一:华*功(410526********583X),2018年10月14日23时许,醉酒后驾驶豫E8***9小型轿车载着华*利、华*龙二人,沿吴黄213省道行驶至吴黄213省110KM+400M处,与驾驶人王*刚停在道路东侧的豫E98***/豫EY***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尾部相撞,相撞后华*功驾驶的豫E80***号小型轿车失控,又与自北向南王建峰驾驶的冀DP3***/冀D2***挂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这时自北向南朱亚涛驾驶的豫J91***/豫JJ***挂号重型半挂货车再次撞到豫E80***小型轿车,造成华*利、华*龙、华*功三人受伤、华*利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均有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华*功因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案例二:董*亮(410521********0656),2018年4月7日20时许,驾驶豫EM***6小型汽车行驶至翟阳226省道林州市东姚镇李家湾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董*亮逃逸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