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慢行道拍摄不雅照片并在网上传播被查

原标题:【百日会战】泸溪公安查处一起传播淫秽信息案
沅水风光十里画廊,随着慢行道建成投入使用,泸溪白沙的风景更宜人了,百姓的日子更优雅了。然而近日,随着一组以慢行道等地为背景的女子淫秽照片在网上传播,简直让市民大跌眼镜,直呼严重玷污了美景,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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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10月26日,泸溪公安查处一起传播淫秽信息案,违法嫌疑人杨某、龚某被相继抓获归案。
10月2日,暂住沅陵县麻溪铺镇某村的新晃籍女子杨某与好友龚某利用节假日一同来泸溪白沙游玩。游玩之余,两人兴起拍摄了杨某裸露敏感部位的不雅照片,并通过网络发布扩散。泸溪公安通过舆情监测发现这一线索后,为维护法律权威,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网安大队立即着手对此情况展开了深度调查。
通过追踪、分析、研判等多种手段,民警快速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并摸清了嫌疑人当前的居住地及行动轨迹。
10月25日,民警赶赴沅陵县麻溪铺镇某村将嫌疑人杨某传唤到案,次日龚某也被抓获归案。询问中,杨某、龚某一再对自己做出的违法行为表示十分后悔。目前,杨某已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龚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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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将裸照上传至网络的行为,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即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泸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