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男子发现女友与人有染 敲诈对方5万余元

原标题:以揭露他人隐私为要挟,11次敲诈勒索获取5万余元
一对恋人双双获刑
发现女友与有妇之夫苏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陕西男子刘某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女友曾某的提议下,合伙以揭露苏某“婚外情”为要挟,先后10余次向苏某索要钱财共5.8万余元。陷入赔钱“无底洞”的苏某,无奈选择了报警。近日,曾某、刘某因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十个月,并分别处罚金。
发现女友与人有染,男子敲诈超市老板
今年30岁的曾某是江西上栗县人,在浏阳经开区一家企业务工期间,结识了同在该企业务工的陕西彬县男子刘某,并很快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年初,两人在洞阳集镇租房同居,期间,曾某经常到楼下一家超市购物,渐渐地与超市经营者苏某熟悉起来。之后,曾某没事就往超市跑,一来二去,苏某与曾某的感情迅速升温。
尽管苏某已经结婚,但面对比自己年轻不少的曾某,依然没有拒绝。去年3月份,苏某与曾某在洞阳镇某宾馆发生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原本以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人不知鬼不觉,但没过多久,自称是曾某老公的刘某找到了苏某,并扬言如果苏某不进行赔偿,他将把苏某的丑事告诉其家人。
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家庭,苏某在与刘某协商后,决定通过赔钱来息事宁人,当即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了刘某5000元。
身陷索钱“无底洞”,无奈选择报警
然而,此次赔偿只是苏某噩梦的开始。
“他很怕我们把‘婚外情’的事情说出去,趁这个机会可以不断问他要钱。”在掌握到苏某的“命门”后,曾某与刘某商议,可通过以揭露苏某“婚外情”为要挟,向苏某索要钱财。
在索要第一笔钱财四天后,曾某也以同样的理由开口向苏某索要钱财,并索得现金1500元。之后的一个多月里,两人没有再找苏某麻烦,但好景不长,2018年5月份,曾某再次找到苏某,并以向苏某出具“断绝书”为由,向苏某索取钱财。
为了了却后患,苏某被迫答应了曾某的要求,并在拿到“断绝书”后,一次性给予曾某一万元。不过,让苏某没有想到的是,曾某并没有就此收手。
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曾某与刘某轮番上阵,继续以公开“婚外情”为要挟,向苏某索要钱财。身陷索钱“无底洞”的苏某,最终不得不选择了报警。
构成敲诈勒索罪,双双获刑
今年1月8日,曾某和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两人如实供述了合伙敲诈勒索苏某的犯罪事实。
曾某供述,刘某与她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当刘某发现自己与苏某的不正当关系后,为了不让刘某生气,遂提议让刘某谎称是自己的老公,以此向苏某索要钱财,并得到了刘某的响应。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18年3月至11月期间,曾某伙同刘某通过找苏某本人,或发微信、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威胁,11次敲诈勒索苏某共5.8万余元。
案发后,曾某的家属赔偿了苏某3万元,并取得苏某的谅解。
据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揭露隐私相要挟的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均系主犯,但鉴于两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中曾某已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