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科创12条: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补贴 新增3万人才公寓

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观点地产网讯: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6月20日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出台12条重磅内容,包括面向港澳开放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对境外高端人才给予个税补贴、3年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等。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12条内容涵盖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基础能力建设、粤港澳科技合作、人才和用地等方面,具体为:

一是构建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联动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等重大载体建设。

二是支持国际一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省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与港澳合作,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

三是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面向港澳有序开放。联合共设粤港澳大湾区(粤穗)开放基金,市财政每年投入6000万元支持穗港澳联合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是建设一批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的,可享受广州市相关优惠政策。

五是面向港澳开放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允许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广州市科技计划;优先选择在广州市产业化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六是协同推进广州市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至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七是完善港澳人才保障机制。深化外籍人才永久居留积分试点;对在穗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税负补贴。

八是按照职住平衡、就近建设、定向供应的原则,鼓励市、区以及用人单位等多主体供给,通过新增筹建、园区配建、城市更新等方式,在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人才密集区建设人才住房。广州市力争3年内新增3万套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给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的人才使用。

九是建立对口联系工作制度予以精准服务;挖掘科技创新企业并组织赴港上市。

十是探索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实施重大创新产品示范应用工程,为重大创新产品提供应用场景。

十一是放宽科技创新设施用地限制。通过“三旧”改造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等,依法适当放宽地块容积率限制,缩短规划审批时间。

十二是简化科技创新用地相关手续。符合产业准入条件的创新主体,临时改变现有建筑使用功能用于创新活动的,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