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男子与初二女生发生关系获刑六年半

淮安男子谷某通过其他人认识某学校初二女生后,在明知该女生未满 14 周岁前提下,仍多次与该女生发生性关系。记者淮安市淮安区法院 27 日召开的法佑青春促成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家事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上获悉,谷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获刑六年半。

据该院党组成员王家庚介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的四大特点:一是如果犯罪未被及时发现,恶性程度随即加重,受害人被侵害次数增加,持续时间长;二是熟人作案比例高,多是利用特殊身份或特殊关系实施犯罪;三是未成年被害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家长对孩子疏忽监护看管,对孩子的性别意识及意识教育的缺失;五是网络交友日渐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的新平台。

记者了解到,2018 年 4 月起,淮安区法院针对未成年人及家事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整合了全院之前老年人权益工作后重点打造的一个审判、宣传平台—— " 春雨家园 "。 在春雨家园工作室团队目前有十一名成员,其中有三名成员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同时,淮安区人民法院与淮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综合审判庭将教育、感化、挽救工作贯穿涉少刑事案件审判全过程。在审理程序中,春雨工作室邀请心理协会、妇联、教育局的有关人士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定期组织法官、关工委离退休干部到省未管所回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女性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与淮安区相关单位联合挂牌成立爱心就学就业基地,帮助多名失足青少年解决入学难,就业难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