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郎行窃被发现捅伤他人 称为还房贷心情急迫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0日上午9点40分,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刘某某在盗窃行为被发现后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人受伤,以抢劫罪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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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3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窜至肥西县上派镇一巷内,在一栋楼楼下窃取电动车内的一组电瓶。当被告人刘某某作案后欲离开时,被居民张某、张某某、殷某某发现,张某等人要求刘某某不要离开,等待公安民警到现场处理。被告人刘某某不从,为抗拒抓捕,与张某等人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被告人刘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张某、殷某某二人捅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后被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非常后悔,由于即将结婚,而工资不足以还新房贷款,心情急迫,遂出此下策,没想到发生这样的事情,自己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该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李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
责任编辑: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