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男子枪击前女友致其死亡 一审被判死刑

肥西:男子枪击前女友致其死亡 一审被判死刑
©原创2019-07-25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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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2018年6月4日,合肥市肥西县发生一起“枪击案”,因提出分手遭拒,女子赵某某在自家美容店内被前男友枪击致死。日前,合肥市中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雍某飞一人犯数罪,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的事实为:雍某飞与被害人赵某某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后因赵某某提出分手,雍某飞不同意,双方发生矛盾,雍某飞产生报复恐吓赵某某的念头。2018年6月4日13时许,雍某飞驾车来到肥西县上派镇赵某某经营的美容店内,持枪朝赵某某射击数枪致其当场死亡。
经鉴定,被害人赵某某系被他人使用枪械射击造成颅脑损伤及胸腔脏器损伤死亡。
此外,为了报复恐吓赵某某,2018年5月份,被告人雍某飞通过QQ联系上山东济宁市的枪支卖家王某庆。两人谈好价格后,雍某飞驾车前往鱼台县,以23000元的价格购得手枪1把、子弹10颗。雍某飞返回合肥后,5月15日再次联系王某庆,以1000元价格购买了20颗子弹,王某庆快递给雍某飞。被告人雍某飞觉得不保险,又准备了烟花、爆竹、电线、电池、电子钟、PVC塑料管等材料,制造了一枚“土炸弹”。
不仅如此,判决书还载明,被告人雍某飞与赵某某恋爱期间,为讨好赵某某,雍某飞通过路边办证广告,伪造了两本二人共同共有的一本不动产权证。
法院认为:被告人雍某飞因感情纠葛,持枪杀害被害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其非法购买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非法制造爆炸装置,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爆炸物罪,且其使用购买的枪支实施杀人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情节严重;其伪造两本国家不动产权证书,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王某庆非法销售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且其销售的枪支被他人用于实施杀人行为,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对雍某飞数罪并罚。
综上,一审判决被告人雍某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雍某飞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五元。
被告人王某庆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盛明露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