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16岁少年男扮女装在网上性骚扰未成年女性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工作和生活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而通过网络产生的违法乱象也渐渐多了起来,近日,一位桂林市民投诉说,有一名男子在网上男扮女装,对多名女性进行性骚扰,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报案人小朱今年16岁,与这名男生是在一份兼职工作中认识的,对方话也不多,是一个正在念书的学生,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他十分震惊!
图片
图片
报案人 小朱:当时见面感觉这个男生老老实实,本本分分。但是到昨天晚上我们在群里讨论一些事情的时候,他就是发了一些色情的一些字眼,到后来他就去群里面加了我们的一些女生,就进行了一些骚扰。
小朱告诉我们,这名男生先是在网络兼职群上以女生的身份寻找网络兼职,进群之后,就开始撒网式的私下添加群里的女生。
图片
图片
受害人 小吴:他就说问我要照我没有给,然后他就发了一张他的照片给我,因为他给我发了这张照片我就觉得他是女生。
但当女生卸下心理防线,对他开放个人空间,展示自己的照片时,他就开始发送一些带色情字眼的文字,并提出发生性关系这样的要求,不少女生都表示自己受到过他的骚扰,有些还不止一次。
图片
受害人 小吕:他用那个女生的号加我,我以为是个女生,就跟他聊了一下。当时就是他发了一张女生那种裸体照给我,然后就说你要是不跟我发生什么关系的话,我就把这些照片全都发给你的朋友你的家人什么的。他还说他要把我跟他的那种聊天记录全都截下来,然后改成那种很恶心的那种对话,发给我所有的人看。
这名男生利用网络上下载的色情图片再配上被害者本人的照片,对对方进行骚扰与威胁之外,他还在聊天的过程中以金钱为诱饵,向未成年人提出陪逛街、开房的要求。
图片
图片
受害人 小陆:他加我他就问我做兼职吗,然后我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陪男生逛街,然后就是说陪男生开房间然后就多给点钱。
记者随后试图联系这名男生,但他的电话始终是无法拨通的状态。
图片
由于是通过网络进行的骚扰行为,而且这名男生也只有16岁,不少受害者对于是否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他进行惩处表示疑惑。为此我们特别咨询了律师。
图片
广西君健律师事务所律师 卢自聪
在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当中,虽然没有明确对性骚扰进行定义,但是禁止性骚扰的规定,还是散布在一些法律法规当中。例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或其它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有权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本案中受害人多数为未成年女学生,那么同时也会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的保护。
未成年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办?
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我们应对此类事情应当保持警惕,遭遇此类事件时应当沉着冷静,在意识到该行为的危害后,果断及时地向父母及老师寻求帮助。父母老师在学生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要进行第一时间疏导,并向有关机关进行投诉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