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尽甘来!贺州被虐女童逃离魔爪,回归温暖家庭

2018年11月,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路花村的小女孩小花被养父何某华长期虐待一事曝光后,她的遭遇牵动着大家的心,经过各方努力,7月30日,小女孩的生父为她办理了新的户口,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

小花生于2010年12月,是陈先生和梁女士的非婚生女儿。两人在小花出生后不久就分手了,之后小花随她的生父陈先生生活。2012年4月,何某华及其妻子林某妹与陈先生联系,收养了小花。大家本以为何某华会善待小花,不料2016年8月25日,何某华与林某妹离婚,小花随何某华生活。2016年8月至2018年11月,何某华在生活中采取殴打、辱骂、逼迫小花乞讨等手段,对小花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摧残。直至2018年11月,事情被曝光。

小花生父 陈先生

我当时听到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的时候,我都有崩溃的感觉,因为毕竟小孩那么小,小孩那么小被虐待,被逼去乞讨,当时听了整个人都懵了,然后马上请假赶回来处理这个事情。

今年6月13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虐童案进行判决,何某华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7月4日,小花生父陈先生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7月29日,养父何某华、生母梁女士、生父陈先生三人在法院协调下,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小花由生父陈先生抚养。7月30日,在法院的帮助下,小花与生父办理了户口登记信息,小花从此有了新的身份、新的生活。

小花生父 陈先生

心情是感觉到一种很温暖,很高兴的感觉, 想给孩子以后一个很好的生活,好好教育她。让她好好在这边生活 。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 陈新群

我觉得能够让小女孩回家,这是我们最欣慰的事情,她的家长也一再跟我们表示,现在孩子在家里边,他们会尽心尽力照顾好她,希望她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勇于制止监护侵害行为

小花一案已经画上句号,但是,案件背后的问题却值得人们深思,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钟丹表示,本案属于监护侵害,可能在普通群众的概念里,父母打骂孩子是别人的家务事,那么,如何分辨监护侵害和“家务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钟丹告诉记者,监护侵害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性侵、出卖、遗弃、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以及不履行监护职责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行为。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刑庭审判员 钟丹

由于监护侵害行为大多是发生在父母和未成年人子女之间,按照传统观念属于父母的管教行为,是家务事,外人很难介入其中,同时一般都发生在家里和不易被他人发觉的场所。

法官表示,群众在区分是否是家务事的时候,可以参照监护侵害的相关行为表现进行辨别,一旦发现父母或者监护人的行为符合监护侵害的定义,那就需要勇于出面制止,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

刑庭审判员 钟丹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大家也有遇到过这样子的事情,请大家不要保持沉默,要勇敢站出来,向公安机关、社区以及妇联一些相关的单位,去举报这类事情,保护我们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监护侵害的危害和后果,用法律的武器和舆论多维度的解析,才可能减少侵害未成年人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