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男子被追砍后夺刀连砍邻居5刀致死,又将其推下水…

因为拔槟榔苗的问题
黄某和邻居陈某积怨已久
在一次争吵追砍中
黄某将陈某砍死后
又将尸体推入水中
黄某也因此被控故意杀人罪
黄某今年60岁,居住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与陈某是邻里关系。2014年6月26日,陈某拔了黄某家的槟榔,黄某用锄头打伤了陈某的左腿膝盖,后赔偿给陈某数千元,此后一直有矛盾。
2018年7月22日18时许,黄某打牌回来,因下雨打算去地里查看槟榔苗。经过陈某家路面时,陈某质问黄某为何拔其家槟榔苗,二人再次发生争吵。陈某遂从家中拿出一把砍草刀追赶黄某。追到一座桥上,陈某持刀要砍黄某,黄某上前夺过该刀,朝陈某头部砍了一刀。陈某被砍后,双手保护自己并躲闪。黄某继续朝其头部砍了三刀。陈某倒地后,黄某又朝其头部砍了第五刀,致其当场死亡。
接着,黄某将陈某推下水中
将砍草刀丢进河里,离开现场。
2018年7月25日23时许,陈某的尸体在河段内被发现。经鉴定:陈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锐器(刀具类)砍伤右颞部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次日13时许,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2019年1月30日,黄某赔偿受害人家属20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省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黄某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称自己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一审量刑过重。
省高院经查认为,黄某与被害人陈某素有矛盾,双方积怨较深。案发当时,黄某夺过陈某手里的砍刀后,陈某曾向他求饶,但黄某不予理会,举刀连续向陈某的后脑部位砍了五刀,直到陈某死亡,后又将陈某推入河中。从所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可以看出,黄某主观上有杀害陈某的故意,客观上有致陈某死亡的后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
日前,该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