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食药监局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50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4月19日,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8)》。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150批次,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吉林省长春清真肉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生产、宽城区柳影路草根儿超市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9.5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清真肉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公司生产、吉林省融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鸿运牛肋条,克伦特罗检出值为3.0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吉星肉业有限公司生产、朝阳区湖光商场旭光牛羊肉摊床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检出值为2.0u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宽城区、双阳区、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