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男子6秒视频里说了一个字,被拘7天!

6月12号

长春市一车友会的群

出现了一条辱骂交警的视频

视频拍摄的内容

是经开区交警大队的民警排查酒驾

在视频内容当中

有辱骂民警的语言

6月12日当晚,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的民警在东环城路与东南湖大路交会附近排查酒驾。当晚九点多,长春市一车友会的微信群中出现了一条辱骂民警的视频,拍摄的正是民警查酒驾的画面,并配有侮辱性的语言。

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 车宣科 科长 杜海涛:发视频这个当事人,属于路过的群众,当时也没对他进行查处酒驾,说白了跟他一点关系没有。

经开区交警大队的民警在发现该视频后,向浦东路派出所报了案。根据经开分局网安大队的监测,民警很快确定了嫌疑人驾驶车辆的车牌号。

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 车宣科 科长 杜海涛:经过派出所的努力,于6月23日,将这个发视频辱骂交警的李某抓获。

被抓后的李某,对拍摄视频辱骂交警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长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大队 车宣科 科长 杜海涛:当事人表示非常后悔。对发这个视频,对这个行为也非常后悔。

处罚依据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辱骂执法人员被处罚也是有法可依。根据《中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项就是公然辱骂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丨城市速递官微

编辑丨无双

审校丨西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