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石国祥的【忏悔书】

石国祥,男,回族,1960年3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林市昌邑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吉林省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吉林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四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7年12月,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对石国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石国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分配和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向私营企业主借款并接受免费房屋装修,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的住房和车位等。经吉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石国祥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所得。

  我怀着非常沉重和虔诚敬畏的心情,向党组织悔过和检讨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我深感自己的所作所为背离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信仰和要求,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和培养。

  面对一桩桩一件件自己所犯下的贪婪、恶劣、丑陋的严重违纪事实,在审查组多次推心置腹的谈话教育和耐心帮助下,我深深感受到这些违纪问题触目惊心。我对党不忠诚,背离了党的意志,心中没有底线,由一名领导干部变成了违反党规党纪的两面派。我给党组织抹了黑,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我愧对党组织的培养、愧对人民群众的信任、愧对家庭和家人。

  我对自己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信仰淡薄。放松了学习和改造,忘记了党的政治要求、宗旨意识,背离了入党誓言。如在上交财物上,心存侥幸,自以为是,在利益和个人虚荣面前,有恃无恐,企图隐瞒事实真相,对党不忠诚,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其根源就是我的政治信仰和宗旨观念出了问题。

  党规党纪没有高悬。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把党规党纪时刻记在心上。往往对别人讲的多,对自己和家庭成员却没有严格要求,对党的纪律执行流于形式,缺乏严肃性和敬畏感。如借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以他人名义共同购买房产,都是需要报告的个人事项,我连基本的要求都不遵守,纪律观念淡薄。

  价值观发生严重扭曲。面对金钱诱惑和物质追求,我的是非标准、公私边界越来越模糊,没有守住廉洁自律底线。

  执行党的纪律要求不彻底。长期以来,自己放松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现在追悔莫及。接受下属礼金竟不以为然,收受财物上交登记记录轻描淡写,违规经商办企业,这些对党员领导干部明令禁止的要求,我却毫不在意,以致犯下了严重违纪问题。

  放松管理。我没有时刻牢记自己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对家庭放松管理,甚至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在分配和购买住房过程中侵犯国家利益,向私营业主借款并接受免费装修房屋,以借为名长期占用企业的住房和车位。对家庭的经济状况、资产情况不管不问,对家庭成员的错误行为放纵不管,导致有些事情一错再错,我感到深深的痛苦、内疚与自责。

  我万分感谢党组织拯救拉回了我,避免了我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让我能反省过去、纠正错误。这次教训对我来说是刻骨铭心的,我将终生牢记并认真吸取。今后,我一定讲党性,坚守底线,恪守廉洁自律要求;讲敬畏,心有畏惧,行有所止;讲法治,强化约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