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了一个辣眼睛的!八旬老人涉黄被抓……

近日,湘东警方在峡山口一出租房内

抓获一对涉黄男女

涉黄男子居然是个老大爷

已经89岁高龄了...

(大爷可要当心身子啊)

事件详情

2019年5月22日,湘东派出所民警在峡山口进行巡逻时,发现一破旧的房子里不时有男女鬼鬼祟祟进出,十分可疑,遂对该出租房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一男子刘某(89岁)和一女子杨某(48岁)衣不蔽体,正在进行违法活动,民警依法将2名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查。

经审讯,刘某称他付给杨某30元。

目前,杨某、刘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刘某因年事已高,决定对其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普法小贴士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