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劣迹斑斑,江西这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栽了!

近日

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赖某州等人涉恶案

2013年以来

双胞胎兄弟赖某州和赖某方

经常与被告人高某、周某

及叶某(在逃)纠集在一起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

在大余县新城镇及南康区实施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等

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形成了以赖某州为首要分子

高某、叶某、周某和赖某方为成员的

恶势力犯罪集团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赖某方、高某、赖某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同时被告人赖某州、周某伙同他人,采取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不受法律保护的债务,严重扰乱他人正常的生活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高某、赖某州、周某伙同他人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赖某州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又伙同他人轮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在集团犯罪中,被告人赖某州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高某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周某、赖某方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查明上述事实后,遂依法作出以下判决:

其余三名被告人高某、周某、赖某方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九年六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