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310页!庭审87万次观看!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2019/6/6

我院公开判决

李某甲等17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判决书长达310页!

李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庭审直播播放量超过87万次!

6月6日,高平市人民法院对李某甲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甲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丙、王某某、郜某某、崔某某等5名骨干成员,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串通投标、故意伤害、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对其余11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串通投标、窝藏等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经审理查明,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李某甲先后拉拢、纠集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甲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丙、王某某、郜某某、崔某某为骨干成员,其余11名被告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李某甲作为组织领导者,曾因犯流氓罪、强奸妇女罪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获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为非、作恶。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2011年以来,采取暴力、向有关人员行贿、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在高平市范围内先后获取了31项工程,从中非法获利1510万余元。

在高平市范围内向数十人非法高利放贷,并通过恐吓、辱骂、威胁、殴打等方式索要,经查证,李某甲组织从中非法获利509万余元。被告人李某甲及其组织成员依仗犯罪组织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滋扰、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

该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和公共秩序,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高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李某甲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这是我院扫黑除恶以来审判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群众200余人旁听了宣判。本案自开庭以来受到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截至目前为止,本案庭审直播播放量共计超过87万次。

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高平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黑恶案件11件,院长担任审判长参与审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分管副院长及班子成员担任审判长审结9件,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人民法院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图 |徐志强

编辑 | 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