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曝光台】

垣曲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7月19日,垣曲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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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按照大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安排,城西中队民警在西峰山检查站执勤,晚上22时46分,民警对一辆晋MEYXXX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某疑似酒驾,随即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其进行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离别聚散把酒欢 醉酒驾车被查处
7月20日晚,在稷山县西社镇工业园某企业上班的河南籍李某东因和自己在一起打工的老乡要回老家,当晚他们相聚在一家餐厅吃饭,一位朋友相劝,这么晚了,交警不会到工业园查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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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时40分,聚餐结束后,李某东独自驾车回公司,行至兴稷大道韩家庄村十字路口时,发现有交警在查车,他欲停车掉头驶离,被稷山县交警大队西社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检查中,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李某东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遂将其带至县医院进行抽血取样。
7月21日,李某东的血液检测为13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醉酒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对自己和别人都构成潜在交通安全隐患,劝君切莫怀有侥幸心理,拒绝违法行为,安全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