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关于《中国商报》记者举报蓝宝煤业“瞒报事故”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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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我局接到《中国商报》山西记者站发来的“关于《山西尧都区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岂能成为常态》的新闻调查函”。7月21日,我局又接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商报》山西记者站同样内容的批转件。函中提到:尧都区蓝宝煤业因违规生产引发三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使3人死亡,矿方故意瞒报。对此事件我局高度重视,当日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
7月18日,一些网络媒体刊发了题为《山西尧都区应急办孔主任称:“记者算什么东西”》一文,因其内容涉及举报的蓝宝煤业三起瞒报事故,所以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连日来,社会各界及众多新闻媒体通过来函、来电,咨询此事的核查结果。经过核查组十余天的调查,已查明举报事故的结果,现一并回复如下:
《中国商报》山西记者站致尧都区应急局新闻调查函中涉及到的三起瞒报事故,均不属实。(详情见附件1)
为保障尧都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消除或避免安全隐患,我们非常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对我局的工作予以支持、指导、监督,但是由于我局在机构改革之后,工作范围涉及的领域较多,日常工作异常繁杂,且人员配置有限,核实一个事故举报件,会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严重影响我局正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在此,我局恳请广大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在提供或者举报安全生产事故线索时,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的原则,尽可能提供详尽的事实证据,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不要仅凭“小道消息”便“定性”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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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商报》山西记者站举报蓝宝煤业隐瞒事故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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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国商报》山西记者站关于《山西尧都区安全生产事故、瞒报岂能成为常态》的新闻调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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