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真肥!台州一车里居然藏有45万元假币

黄岩某农贸市场门口

两名男子鬼鬼祟祟

民警打开车门一看

竟发现车上有大量“现金”

仔细一查更不得了

这一纸箱的“百元大钞”

全是假币!

胆子也忒大了!

近日

路桥法院

审结一起购买假币罪案件

两名求财心切的男子

铤而走险

最终受到了法律严惩

案情回顾

被告人刘某桂在老家江西没什么稳定收入,平时又爱赌博,输了不少钱。在走投无路之下,他动起了歪脑筋。经赌友介绍,他得到一个卖假币的联系方式并拨通了这个号码……他们在电话里谈好价格和数量,相约到台州黄岩某地当面交易。

2018年11月7日,刘某桂如约乘火车赶到了温州。他知道自己相识多年的同乡好友刘某生在温州打工,还有一辆车,便打电话邀他驾车一同前往台州黄岩。

当天傍晚,两人到达约定地点,与贩卖假币的卖家郑某(另案处理)接头。刘某桂接过一箱“现金”,里面装有9捆报纸包裹着的假币,每捆500张,均为100元面额。他随机抽出两捆验了下货,“货还不错,成交!”,他以人民币61500元的价格向郑某、代某芝(另案处理)夫妇购买了面额为45万元的假币。其中,被告人刘某生至少支付了16000元款项。

正当两人放松警惕准备回家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这箱假币还原封不动放在车辆副驾驶座。经鉴定,两被告人所持有的4500张面额为100元的疑似假币,均为机制假币。

被告人刘某桂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我买这些假币,打算自己用。因为喜欢赌博,想在赌场上用假币支付赌资,赢了的话把真钱赢回来。”

路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桂、刘某生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予以购买,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购买假币罪。综合考虑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遂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刘某桂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刘某生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不少不法分子

擅用一些小伎俩

拿假币换真钱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

尤其是在小店、菜市场、地摊等地

购物找零时

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

反复检查

以免上当受骗

别再让老人因假币流泪↓

这钱是真还是假?

教你几招辨别真假人民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