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报警称被强奸 没想到竟是“仙人跳”

近日,一女子报警称被人强奸,没想到却因一个微信号被浙江金华金东公安迅速识破骗局。

7月18日20时许,金东公安分局鞋塘派出所接到何某的报警电话称其在7月17日晚上被人性侵了。接到警情后,鞋塘所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

经询问,民警发现报警人何某的说辞前后矛盾,便立即对涉嫌“强奸”的“嫌疑人”张某展开审查。但张某却称其同何某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并称何某还用威逼的方式向其索要钱财。

报警人的陈述同“嫌疑人”反映的情况大相径庭,涉事双方更是各执一词,到底谁才是受害人?这迅速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因案情复杂,疑点多多,鞋塘所便立即会同金东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开展调查。

为尽快弄清事情的真相,民警针对存在的疑点抽丝剥茧,逐个开展排查。经调查,民警发现该何某注册一个昵称为“陈杰(某派出所)”的微信号,且该微信的好友只有张某一人。

民警遂立即以此为突破口对何某开展调查及审查,最终何某对其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调查,该犯罪嫌疑人何某,女,甘肃人,1980年出生,张某,男,安徽人,1976年出生。张某于2019年6月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添加了何某的微信,两人很快交往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因何某手头拮据,再加上觉得张某平时对她的承诺都没有兑现,就想起之前曾在某电视法制栏目上看过的一个案例,想借此搞点钱报复张某,于是策划了一起“仙人跳”。

7月17日晚,张某在同何某聊天后,便到何某暂住的出租房内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何某想这是一个机会,就向张某索要钱财2万元,并称如果不给钱就报警称其强奸,但要钱未果。次日,何某再次同张某微信聊天索要钱财,并注册新微信号,冒充警察对张某进行施压。

随后,嫌疑人何某又使用其原微信同张某进行聊天,并继续索要钱财。但何某万万没想到经过这样的一番威胁,张某仍是不肯给线,便起了“既然要钱不成,就让他坐牢”的念头,最终拨打了报警电话。

7月20日,金东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何某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从“被害人”到“嫌疑人”,剧情大反转,这完全超出了何某的想象,但这就是法律的正义所在,保护每一名公民的合法权益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广大公安干警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