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出行!海口、白沙、儋州发布最新通告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海口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在原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海口市指挥部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后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兰州、甘肃庆阳、宁夏银川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青海、福建福州、四川广元、云南德宏、陕西西安、陕西汉中、广东广州、湖南邵阳、湖北武汉、河南郑州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对7日内有天津静海区、重庆江津区、广东深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山西临汾、湖北襄阳、浙江宁波、广东佛山、四川南充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后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委会)、单位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海口满7天,建议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并按海口市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3天至少完成1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三、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4日
关于调整来(返)白沙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白沙对省内外来(返)白沙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省外来(返)白沙人员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或参照中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抵白沙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四)其他省外来(返)白沙人员在抵白沙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第2、第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省内来(返)白沙人员
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白沙,按属地核酸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的省(市)名单请登陆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风险区分类和防控措施”栏内查询。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白沙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指挥部疫情咨询电话。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白沙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27710595
各镇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
牙叉镇:27729809
打安镇:27531005
七坊镇:27663917
邦溪镇:27881005
元门乡:27551252
细水乡:27589012
阜龙乡:27591025
金波乡:27621075
南开乡:27559001
荣邦乡:27891245
青松乡:27606007
白沙黎族自治县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关于调整来(返)儋州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省外来(返)儋州人员
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湖南邵阳、山西大同、山西运城、甘肃、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静海、青海西宁及海东、山西临汾、山西太原、四川南充、四川广元、湖北武汉、湖北襄阳、浙江宁波、广东广州、广东深圳、广东佛山、广东东莞、云南德宏、云南西双版纳、河南郑州、重庆、陕西西安、陕西汉中等)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在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儋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其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至抵儋州满7天,建议抵儋州第5、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至少1次核酸检测。  
(四)在上述对高中风险区、重点涉疫地区等来(返)儋州人员实行相应健康管理措施的基础上,7日内有其他省外旅居史的人员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抵儋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实施3天2检(不包括入琼关口的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主动落实自我健康监测至抵儋州满7天,期间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至少1次核酸检测。
(五)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二、省内来(返)儋州人员
省内市县来(返)儋州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等进入儋州市,后续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每72小时自觉完成至少1次核酸检测。
上文提到的中高风险区划分,参照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的“全国高中低风险疫情地区”。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3日
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
0898-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0898-23860821
兰洋镇:0898-23861906
和庆镇:0898-23360701
南丰镇:0898-23711034
东成镇:0898-23501352
光村镇:0898-23521937
王五镇:0898-23631618
雅星镇:0898-23782202
新州镇:0898-23581302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0898-23256564
峨蔓镇:0898-23262155
白马井镇:0898-23652976
排浦镇:0898-23601009
大成镇:0898-23776245
海头镇:0898-23611036
干冲办事处:0898-28838313
新英湾办事处:0898-28835756
三都办事处:0898-2326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