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市场监管局:二十条措施助力经济恢复增长

企业登记注册全流程“不见面”网上限时办结,配合相关部门帮助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12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落实省市相关措施规定,该局制定了二十条措施,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助力城关经济恢复与发展。
登记注册方面:限时办结+快捷便利
推行企业开办全流程“不见面”网上办理,一个环节、一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在办理行政许可审核、现场核查、材料归档等环节时,免于提供电子版或纸质版营业执照;与社保登记并联办理,提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网上办、寄递办、预约办”“送照到家”等便民服务。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申报承诺制,只需提交《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通过“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由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集群注册等,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创业门槛和经营成本。
行政审批方面:告知承诺+备案延期
对小餐饮、小食品销售店实行告知承诺,申请承诺并提交材料后当日办理审批;对经营范围涉及“预包装食品”实行备案登记,申请提交材料后即可开展经营,免于审批;对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延续换证、增加同一类别品种明细,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告知承诺后免于现场核查直接发证。
对已到期或将到期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可以办理许可证延期,延期2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支持其办理最长时限3年的歇业备案登记,保留其主体资格,帮助度过困难期。
信用修复方面:全程网办+容缺受理
积极推行经营异常名录(状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网上办、掌上办,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年报或不能开展正常生产经营、且不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对受疫情影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补报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免予处罚。
监督管理方面:靶向监管+纾难解困
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智慧市场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减少对特种设备、计量、工业产品、商标广告、价格等行业守信者的检查比率;压减对受疫情影响企业重复或不必要的检查事项,“靶向”监管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协调省市局减免个体工商户相关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费用;倡导和引导市场开办方结合实际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物业等费用;通过协会、联席会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调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帮助存在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
行政执法方面:温度执法+包容审慎
优先运用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警示告诫、规劝提醒、行政约谈、服务前移、法规宣传等“柔性化”监管服务方式,严格审慎执法,减少执法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鼓励市场主体自查自纠,引导其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良好健康的营商环境。
同时,在容错纠错方面实行两轻一免+适度宽松,被处以罚款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对市场主体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低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信息,三个月公示期满后由系统自动修复信用;在法治护企方面开设渠道+依法维权,在维护秩序方面推行服务前置+公平公正,维护公平、公正、有序、良好的市场环境。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