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审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红网时刻新闻12月30日讯(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李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其中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来自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这是湖南法院推荐编报的案例第4次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之前入选的分别为指导案例103号——徐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指导案例172号——秦家学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指导案例176号——湖南省益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夏顺安等15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准法源”地位,凝结着法官的裁判智慧,是高质量司法的最过硬成果之一。
近年来,湖南法院优秀案例评选工作连续六年进入全国法院10强,近三年组织向最高法院报送各类案例3000余则,其中《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采用100余则,《人民法院案例选》采用10余则,“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规则案例”“民法典新规则案例”等专项案例被采用10余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