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见义勇为,这样奖励!

     
1月6日下午,宜昌市见义勇为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现场介绍宜昌见义勇为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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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袁中扬  宜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黄诚安  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副会长
高   虎  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副会长
主持人
杜玉婷  宜昌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
近年来
宜昌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全面加强宣传引导
评选表彰、权益保障等工作
见义勇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截至2022年底
全市共有6名先进个人
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
5个先进集体、38个先进群体和
262名先进个人
受到省、市表彰奖励
为宜昌好人之城增添了光彩
绘就了一幅“从一个人到一群人,
再到一座城”的时代画卷
多方整合资源
宜昌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联合市社会组织公益园、伍家岗区委政法委筹备成立了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公益性委员会,2021年4月12日,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计划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加大委员会成员吸纳和培育力度。
在全省率先将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认定、表彰奖励、慰问救助等范围,会同市红十字会制定《关于将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表彰奖励范围的通知(试行)》,先后对多名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给予表彰。
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与见义勇为活动,全力支持赞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不断发展壮大,为见义勇为事业开辟新的社会形态。
启动长江防洪防汛防溺水巡江仪式,号召社会组织积极投身防汛防溺水工作,不断优化长江沿岸的安全环境。
选树身边榜样
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宜昌积极做好市级见义勇为申报、审核评定、表彰等工作。2021年1月8日,召开宜昌市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17位市民被授予“宜昌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1年12月6日,宜昌市冬泳协会、宜都市冬泳协会被授予“宜昌市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官守胜等22名同志被授予“宜昌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这些受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中,有跪地救人的医生,有听到群众呼救火速赶赴现场救援的退役军人,有不顾自身残疾抢救老人的普通村民,更有长年在江边义务巡逻,成功救助溺水群众几十人,被群众誉为“水上救护神”的英雄集体。
强化政策保障
在突发紧急条件下,特别是救助者自身面临危险的情况下,见义勇为往往意味着要承担风险,必须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障制度机制,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突发的灾害或特殊困难,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近两年,向省见义勇为工作中心申请对8名见义勇为个人或家庭给予“爱心账户”困难资助,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新时代新征程,更需要榜样的力量、榜样的激励。将充分发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以英雄模范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推动形成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善行义举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昌、法治宜昌汇聚强大正能量。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
看看现场解答
记者提问
如何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对确认有见义勇为的人员有哪几种奖励形式?
答: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事迹突出的,应当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一是制止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二是制止正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者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是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的;四是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的;五是其他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根据见义勇为人员事迹和贡献,给予下列单项或者多项奖励:一是通报表扬;二是颁发奖金;三是授予称号;四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奖励。
省人民政府每年开展一次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表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及时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纳入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评选范围。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奖品,依法免征个人所得税。
记者提问
见义勇为促进会的经费从哪里保障?用于哪些事项?
答:根据《办法》,见义勇为基金会(促进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筹集、管理和使用见义勇为基金(资金)。其来源有以下几种渠道:一是同级财政每年的拨款;二是捐赠、募集收入;三是基金增值收益;四是其他合法收入。
见义勇为基金(资金)用于下列事项:一是见义勇为人员的奖金、慰问金;二是见义勇为牺牲人员遗属的抚恤金;三是见义勇为人员医疗救治、康复费用补助;四是见义勇为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五是奖励和保护的其他费用。
需要强调说明的是:见义勇为基金(资金)是专款专用,设立专门账户,依法进行会计核算,采取合法、安全、有效的方式保值增值,并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财政、审计部门和捐赠人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示收入、支出情况。
记者提问
见义勇为人员有哪些权益保护?
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同时还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见义勇为人员的各项待遇,救助和帮扶工作、学习、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
宜都市姚家店镇邓艳平,因制止歹徒犯罪并协助公安机关将歹徒抓获归案,被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市人民政府授予“宜昌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鉴于其先天性肢体残疾(身患先天性关节内翻畸形疾病),且父母体弱多病、生活困难,住房年久破旧需要维修。2017年,经市见义勇为促进会多方努力,筹措资金8万元,帮助其解决房屋维修问题,此事深受当地村民称赞,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