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司法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夯实治理基石 守护最美山水
广西桂林市司法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触角,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关键环节,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基层法治单位。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全市司法所面貌焕然一新,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基层基础更加牢固,与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基层依法治理主力军作用日益凸显。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石
走进全州县司法局才湾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宽敞明亮,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综合服务等窗口一字排开,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以前我们所只有两间办公用房,现在办公用房面积达600多平方米,有独立的办公小院,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终端等办公设备。环境好了各项工作更规范了,群众来办事心情也好了。”说起这两年所里的变化,才湾司法所所长郑云云难掩兴奋。截至目前,桂林市146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筑总面积达27381平方米,平均每个所187.5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达到司法部标准的有127个。
才湾司法所对办公楼进行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建成35米长的法治宣传长廊。居民蒋大爷经常来这里走动,他告诉记者,在这里能学到不少法律法规。
2019年,国家重大项目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红军大道项目落户才湾镇,项目建设引发的征地拆迁、林木房屋补偿等各类纠纷随之增加。为此,才湾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化解涉及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316件。
才湾司法所是桂林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桂林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满足群众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努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切实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及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如今,通过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桂林市司法行政工作得到长足发展,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法律明白人”全覆盖
桂林市司法局以“发挥职能、突出服务、高效便捷”为宗旨,组织基层司法所主动服务,结合实际摸索出一系列好制度、好做法。
平乐县司法局桥亭司法所在每个行政村(社区)依托党支部建立依法治村办,在村“两委”干部中选拔“法治村长”,组建红袖标义务巡防队、大嫂子普法宣传队、矛盾纠纷调解小分队,举办公益活动,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同时,在每个村(社区)设置法律图书角、设立农家书屋、打造法治宣传长廊,积极引导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桂林市培养12852名“法律明白人”,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临桂区176个村(社区)设有“法律明白人”1712名,每个村(社区)至少设有6名“法律明白人”。如今,在临桂乡村,村民遇事找“法律明白人”咨询把关已成常态。
定分止争提升群众安全感
嗜赌成性的前夫为还赌债试图侵吞未成年子女财产,是司法所主持正义,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患有慢性疾病的退休返聘人员因自行停药,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导致人身受到损害,是司法所第一时间主动介入,依法依理调停;缠访户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无理诉求,是司法所利用调访对接机制,定分止争……当弱势群体求助时,桂林市各基层司法所坚持刚柔并济、法治德治融合,解决了一件件棘手的纠纷,全力守护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
为民解决的是矛盾纠纷,理顺的是民心民意,稳定的是发展环境,密切的是党群关系,巩固的是执政根基。桂林市司法局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线上+线下”“一窗口一站式”调解机制,打造“山哥”“兰姐”等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个人调解室,培育一批“金牌”人民调解员,守牢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近年来,桂林市有1个调解委员会和4名调解员被评为全国模范。2022年,桂林市各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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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桂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诸葛旸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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