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考政策将有重大调整,对教育评价改革有何启示?

图片
教育家 · 快评
近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称,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招生录取的操作办法,将由现行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等额推荐、高中学校按不低于95%的比例录取”的方式,调整为“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考生填报分配生志愿、高中学校按平行志愿录取”的方式。
同时,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也不再与分配生挂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应用到新的名额分配招生中。新的名额分配招生政策取消了5%的综合素质评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
我国各地的中考录取,包括自主招生、名额分配招生与统一招生三种形式。名额分配招生是指示范性高中把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进行招生,此举的目的是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每所初中的学生都有机会进示范性高中。
总体看来,名额分配招生有三种评价、招生方式。一是由学校结合初中学生的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表现,按名额分配招生的计划数,进行推荐,由高中进行录取。杭州此前就采取这种方式,名额分配招生由初中学校根据综合评分(初中若干学期学业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95%,综合素质评价所占权重不高于5%)择优推荐。
二是由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填报名额分配志愿,高中按学生的中考分数、填报志愿情况进行录取。这是大部分地区名额分配招生采取的方式。不同在于,有的地区规定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志愿,有的可允许填报多所学校志愿。
三是名额分配招生以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有的地区是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报考前置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B才能报考名额分配招生志愿;有的地区则是把综合素质折算为一定分值,计入中考总分,按总分排序结合志愿进行录取。杭州调整后的名额分配录取,就是采取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前置条件,按中考成绩结合志愿录取的方式。
本来,从破除唯分数论、强调对学生的过程评价的角度来说,杭州之前的综合评分、择优推荐方式,曾被认为是代表改革方向的招生方式。但是,从具体实施看,这种方式并没有减轻学生的负担与家长的焦虑,还被质疑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如根据学生各学期的学业成绩算学业分,被家长质疑“升学竞争从初一就开始了”,因为每个学期的学业成绩都关系到最终的综合分,家长还担心教师会给自己喜欢(关系好)的学生给更高分数。而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素质分,则被家长质疑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由于素质分主要被理解为竞赛、特长加分,有的校外机构还抓住“商机”,推出获取素质分的服务。因此,在不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的背景下,这一综合评分方式就难以实施。
以学生的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作为升学评价的依据,这可以打破“一考定终身”,符合强化过程评价的评价改革方向。但这一评价却难以实施不去,最终调整为以中考成绩为主的评价方式,给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诸多启示。
首先,推进教育评价改革,需要采取渐进的方式。杭州中考名额分配招生,完全采用过程评价的方式,这是“一步到位”,对改革也提出很高的要求。这要求学校、教师、学生与家长、社会机构,都形成新的过程性评价理念,而形成过程性评价理念会有一个过程,会存在学生、家长依旧以“唯分数”观念对待过程评价的功利问题。用每个学期的考试成绩和竞赛表现作为过程评价的主要指标,表明还没有形成科学的过程评价理念。杭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提到,随着近年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不断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和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竞赛活动,市区现行的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初中学校根据综合评分择优推荐的办法已无法实施。相较而言,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引入综合素质评价,是更符合现实的教育评价改革方式。
其次,推进过程评价,需要系统的配套改革。包括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赋予教师教育教学自主权与评价权……过程评价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与看考试成绩的考试评价不同,带有教师的主观性。如何确保过程评价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力?关键在于,要让教师的评价不受非教育因素影响,坚持独立评价与专业评价,这就要求保障教师的教育教学自主权。同时,建立能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的家长委员会,对于过程评价中的不公正、不合理问题,家长可向家长委员会反映,由家长委员会要求学校的教师伦理委员会启动调查、处理,由此使过程评价、综合评价具有公信力,促进学校和家长重视给学生完整、高质量的教育过程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