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万平!厦门连征19地!翔安独占12块!有你家吗?

最高补偿15.5万/亩!
近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其中,岛内最高15.5万/亩、岛内最高12.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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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如下——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征地补偿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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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区两级结算征地包干费用时,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和海沧区每亩2万元调剂费,同安区、翔安区每亩3.5万元调剂费。涉及青苗补偿高于上述标准以及地上附着物的差异补偿,可通过调剂费依法给予补偿,具体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三、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鱼池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亩包干补偿,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市、区两级结算费用时,每亩增加1万元调剂费,调剂费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四、本市被征地农民应当从征地时依法享有被征土地承包权或者具有所在地户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产生。具体产生办法由各区政府制定。
五、各区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六、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通知施行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已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征地(预)通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的项目,仍按市政府原有规定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规〔2023〕5号)已于2023年3月13日印发,现对本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市2019年12月颁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厦府〔2019〕430号)已实施3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第六条“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标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及第九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等规定,我市应当对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调整或重新公布。
二、目标任务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做到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三、起草过程
由市资源规划局代拟《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各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以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施行。
四、范围期限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
(二)适用期限
本通知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
五、主要内容
(一)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论的说明
根据《福建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方案(试行)》、《福建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技术方案(试行)》,以省厅确定的调整基本要求,在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区位、土地供求、物价指数、原征地补偿水平、经济承受能力和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等因素,结合厦门地方实际,提出三种测算方案,包括社会经济指标更新法、周边城市对比法以及周期对比法。经过三种测算方案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均为建议不调整。研究结论为本次厦门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不调整,维持2020年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调整结论的说明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区位、土地供求、物价指数、原征地补偿水平、经济承受能力和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等因素,并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为依据,本次厦门市征地补偿标准不调整,维持2020年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
六、注意事项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七、关键词诠释
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与此同时,近期厦门城市更新传出新动向,又放大批土地!
3月,规划局官网、各区政府发布十几条征地公告,总征收面积达71.5万平
其中,翔安占据12条,本月当之无愧的征地大户啊!一起来看看↓↓↓
马巷街道沈井社区、新圩镇庄垵村
征收翔安区马巷街道沈井社区、新圩镇庄垵村282134㎡项目用地,用于同翔高新城F片区招拍挂一、二、三、五、六、七号地块项目
蔡厝社区、后村社区
征收翔安区新店街道蔡厝社区、金海街道后村社区集体土地63338平方米,作为厦门新机场蔡厝片区珩边保障房周边市政配套道路及绿化工程项目用地。
征收翔安区新店街道蔡厝社区、金海街道后村社区集体土地43039平方米,作为厦门新机场蔡厝片区城场路(翔安东路至溪东路)项目用地。
小嶝社区
征收翔安区大嶝街道小嶝社区1408㎡项目用地,用于机场片区大小嶝连接桥项目。
新店社区
征收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社区4358㎡项目用地,用于翔安区翔安东路与新店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西侧道路工程项目。
彭厝社区
征收金海街道彭厝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41403㎡用地,用于翔安X2022C011储备用地项目。
马巷街道五星、后滨社区
翔安X2022C002储备用地项目涉及征收辖区马巷街道五星、后滨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20740平方米。
后垵村、仑上村、崎沟村
征收集美区后垵村、仑上村、崎沟村集体土地,合计土地面积为29113平方米,作为福厦高铁配套综合开发区域仑上东路南段、锦珩路、锦垵路工程项目项目用地。
三社村
征收三社村土地,用于集美区高新学校项目。
古庄村
征收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村12743㎡土地,用于T2022P01地块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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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同安区大同街道古庄村6369㎡土地,用于城北四号路(汀溪西路-城北六号路)道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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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村、洪塘村、东宅村
征收同安区洪塘镇新学村、洪塘村及大同街道东宅村78895㎡土地,用于同翔高新城片区洪新路三期(同安东路-旧324国道)项目。
智能卫浴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项目
征收海沧84533㎡土地,用于智能卫浴产业园周边配套道路(白佬沙路、霞涂楼路和一农路)项目。
祥露社区、后柯村
征收海沧区新阳街道祥露社区集体土地9648平方米、东孚街道后柯村集体土地37927平方米,作为海沧新阳居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祥露小区项目建设用地。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官方又发布了两个片区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涉及村庄有东寮社区、上宅村、后溪镇前进村和新村社区等。
其中方案主要用途有居住用地、绿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等。一起来看看↓↓↓
东寮社区、上宅村、马塘村等
近日,同安区政府发布新曦大道西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公示显示,方案集体土地涉及翔安区新圩镇东寮社区、上宅村、马塘村、诗坂村、庄垵村,马巷街道沈井社区,同安区洪塘镇郭山村、苏店村、洪塘镇人民政府,共1街道2镇2社区6村。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74.4089公顷,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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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村、新村社区
与此同时,集美区在近日也发布了后溪大道与新村环西路交叉口南侧地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公示显示,方案规划用地总面积为6.2907公顷,涉及集美区后溪镇前进村和新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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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征地情况来看,岛外四区无疑是征地的重点对象。
未来随着征地的完成,区域内不错的现状加上高规划,未来区域内的发展值得我们期待。
不仅如此,城市更新在城市面貌改善、带动片区经济发展、完善公共配套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部分内容来源:集美区政府、翔安区政府
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