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肉夹馍不叫“馍夹肉”,也不叫“夹肉馍”?【语文课上没讲的】

周一的时候,中午奢侈了一把,从某陕西馆子点了一份热量满分的外卖:一碗粉丝+肉夹馍+卤蛋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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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是打折前的,别误会
而补充够了碳水,回升的血糖让我想到之前被问过的一个话题:明明是白吉馍里夹着肉,那为什么要叫“肉夹馍”,不叫“馍夹肉”呢?
这个问题估计困扰过不少人,从我们熟悉的中文来说,主谓宾结构才是最顺畅的,因此“肉夹馍”这个词读起来感觉就是违反我们语言习惯的。
但是我们在聊语言文字,尤其是传承多年至今的,其实首先要理解:语言文字是符合“进化论”的,也就是说,在时间的长河中,那些不好用的,违反习惯,让人容易有歧义的词汇,都更容易被淘汰掉。所以如果一个词流传至今,甚至使用越来越广泛,那本身就证明了一些。
那“肉夹馍”呢?
其实很多时候在讨论肉夹馍这个名字怪不怪,对不对,是倒装,还是“肉夹于馍”的简写等等。首先是忽略了一点。这是一个词语,并不是一个短句。
而一个词语,和一个短句,虽然在很多方面有相似或者相同的地方,但也有不少的差异。
当然如果展开具体讲,就会涉及到一堆关于什么语素、词根、词、短语之类的概念,而这篇文章的作用就变成催眠用了。
所以简单说:中文词中,最基本的概念,往往都是最后一个字,而前面则是修饰和限定这个核心字的。比如乌龙茶的核心是茶,高脚杯的核心是杯。
而肉夹馍这种食物,自然是一种馍,而不是一种肉。所以作为一个词语,而不是短句来说,最后落在馍字上的“肉夹馍”自然会比“馍夹肉”更符合大家的使用习惯。
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即便是用“馍”作为最后一个字,也不一定是肉夹馍啊,为什么不能是夹肉馍呢?这更符合语法啊。
我们一般常见的三字词语,比如前面提到的乌龙茶、高脚杯,基本是2+1的形态,也就是用前面两个字来修饰第三个字,我们也最熟悉这样的结构。
而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那用来修饰和限定“馍”的时候,的确“夹肉+馍”会比“肉夹+馍”更清楚。
只不过肉夹馍并不是2+1的“肉夹+馍”,它是一个1+2的结构,它是“肉+夹馍”,表示一种肉馅的夹馍。
虽然我们很多人没有将“夹馍”看做一个有独立含义的词。但实际上在西安地区,“夹馍”不只一种,土豆丝夹馍、凉皮夹馍、菜夹馍等等。所以对于西安人来说,既然已经熟悉了“夹馍”是一类食物,“夹馍”是一个词,而有肉的夹馍,叫“肉夹馍”,就很顺理成章了。
其实我们生活中,还有另外一个和肉夹馍很像的例子,那就是“xx卷饼”,我们在说土豆丝卷饼、肉卷饼、菜卷饼时,都不会奇怪,可明明用饼来卷肉、卷土豆丝的,按照语法,难道不是应该叫“卷肉饼”、“卷菜饼”、“卷土豆丝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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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豆丝卷饼,其实是饼卷土豆丝
这个问题和肉夹馍几乎一样,但很少有人会觉得奇怪,这是因为我们已经默认“卷饼”是一个单独的词,可以独立存在。所以前面加修饰限定的内容时,不需要将卷饼两个字拆开。如果拆开,反而会让我们对含义理解造成困难 —— 我们听到土豆丝卷饼,和卷土豆丝饼的时候,前者往往更容易让我们快速理解和联想到实物。
所以,对于理解并且熟悉“夹馍”这个概念的西安人来说,肉夹馍这个名字当然很顺口。只是对于只知道一种“夹馍”的外地人来说,就可能会觉得奇怪。
至于“夹馍”这个词到底是如何演变出来的,其实就算是西安人也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比如今天查资料的时候,就发现西安电子科技大的邹贺教授,这个月发了一篇有趣的文章,他认为肉夹馍的“夹”是来自于宋代的食物“夹子(夹儿)”。
宋代的夹子是用两张面皮上下裹上馅的面食,可能比较像华北地区的“合子”(包饺子如果准备的馅少皮多了,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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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xiangha.com
他认为,因为夹子是过去的大众食物,那用馍的两面来裹馅的面食,被叫做“夹馍”,就很自然了。
当然,目前还没有找到更详细的文献来考据这个说法是否正确,但至少当我们明白“夹馍”本身是一个词之后,就不会再纠结为什么会有“肉夹馍”这样的名字了。
我在之前跟大家聊语文的时候,经常提到一个概念。中文和英文不同,因为我们更看重作为每个字、每个词的含义,而不是语法的时态语态。因此对于中文来说,语法存在,但非常灵活。甚至一句话的顺序完全打乱,很多时候也并不妨碍我们正确理解(尤其在山东)。
所以语法很重要,但它更多是我们研究中文的一种工具,而不是限制我们只能如何使用中文的绝对规范。
应该被规范的往往是其他事物。
比如我周一点的这个叫做“卤蛋肉夹馍”这个外卖,而实际到手的,似乎只是“卤蛋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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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图←,和我到手的样子→
肉是被习惯性省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