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取“私拆承重墙”事件教训,哈尔滨松北区发布最新通知:不得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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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哈尔滨松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全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吸取近期我区一居民楼租户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事件教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哈尔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全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管理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住宅房屋装饰装修不得变动房屋的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
二、严格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办理装修登记手续
严格落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申报登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关于加强住宅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的通知》(黑建规范〔2022〕6号)相关要求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凡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或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制止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活动,督促其按照规定办理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手续。
三、切实履行装饰装修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职责,明确由专人负责对装饰装修活动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装修现场的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重点对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建筑材料堆放、运输;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存在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规装修行为加强检查与管理。
四、严格规范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行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核定的营业范围和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严格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规范装饰装修施工行为,确保住宅工程装饰装修施工质量。住宅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禁止拆、改承重墙,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排放生活污水;禁止擅自改变房屋(包括储藏室、车库等)用途、影响公共安全等违规行为;禁止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禁止其他影响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五、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管执法
镇街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开展日常巡查检查,要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如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楼板等,以及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房屋与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
六、加强行业监管,规范装饰装修行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严查设计、施工等企业无资质、挂靠或超越资质承揽装饰装修工程等违法行为。区住建局应当告知设计、施工等装饰装修企业履行法定职责,设计、施工等装饰装修企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拆除、改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要求,应当予以劝阻和抵制;劝阻无效的,应当停止承揽的装饰装修工程,并及时向区住建局报告。区建筑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加强对会员单位的教育指导,切实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做好行业自律。
七、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和物业服务人应加强房屋使用安全宣传,充分发动社区、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装饰装修过程中私拆滥改的危害,普及装饰装修基本知识,提升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质量安全意识。区住建局要开展相关培训,提高镇街、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八、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督导检查
区住建局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镇街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要夯实本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工作。鼓励人民群众向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镇街和物业服务企业反映违规装修问题和线索。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