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纪先生反映,楼上污水渗漏,对他的房屋造成很大影响。协商过程中,他提出维修费用不用楼上负责,但对方还是拒绝配合。
管道老化锈蚀 污水渗透天花板
纪先生在中闽大厦二层拥有一处房产,面积有400多平米,二层以下是商用的,三层以上是民用的。由于楼上污水渗漏,2023年10月份,原先承租的培训机构以无法正常经营为由,提前终止了租约合同。
据了解,中闽大厦的楼龄超过了20年,排污管用的是老式的铸铁管,已经生锈严重,时常会出现漏水的情况。漏水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渗透过楼板,滴漏到二楼室内,导致异味恶臭不断。
三楼房屋空置 拒绝配合维修
纪先生告诉记者,大厦的物业也做了相关的修补工作,但最关键的部分,由于三楼业主的不配合,无法进行。
经过物业的协调,纪先生也曾到三楼业主家里查看情况,发现卫生间有漏水痕迹、厨房泡水很严重。
三楼的业主是位80多岁的老人,常年不在国内,所以委托他的侄子代为管理房子,对方表示担心防水做了以后,污水会囤积在三楼。对此,纪先生表示,这些完全不用担心。
纪先生说,如果漏水问题不解决,就很有可能影响他房子的出租,因此他也愿意和物业一起承担所有的费用,可是楼上业主方面则是不予回应。
物业协调无果
三楼业主方面拒绝采访
工作人员电话表示,他们没有三楼业主的联系方式,平时都是业主的侄子来交物业费,但对方拒绝协调和采访。随后,记者向中闽大厦所在的三坊七巷社区了解情况,社区方面建议纪先生起诉维权。针对纪先生的遭遇,法律人士也发表了专业意见。
律师 应汉仁
《民法典》中相邻权规定,不动产的相邻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三楼业主长期在外地居住,使房屋处于闲置状态,其所委托的管理人员也消极履行管理义务。另外,二楼业主及物业又无法直接进入其房屋对该共有管道进行修复,由此可认为三楼业主在客观上存在怠于履行管理义务情形,亦妨碍了其他业主行使管理权,从而导致二楼业主遭受一定的损失,三楼业主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纪先生表示,已联系律师进行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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