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00多万购买二手房,正准备装修却遇陌生“租客”携带20年租约找上门,背后更是牵扯出另一个房屋中介与资产公司虚设“假买家”,制造买卖合同,以“低收高卖”的形式赚取差价的复杂交易问题。3月22日、25日,红星新闻连续报道了成都市民李先生的这一离奇购房风波。
报道发出后,引发广泛讨论。3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及李先生的购房中介“到家了”公司所在的高新区住建部门已对企业进行了询问、约谈。
同一天,“到家了”中介公司发布整改通知,称“今日起,所有单子无论二手买卖,还是租赁,都需要进行租赁备案查询,以及产权查档、居住权查询。”
▲“到家了”相关工作群发布整改通知
记者从该事件中所涉的另一房产中介——成都市三叶乐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所在的龙泉驿区住建局了解到,针对企业所涉问题,他们已进行约谈,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文书,如果“低收高卖”的问题属实,将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中介公司进行处置。
据悉,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违反该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记入信用档案,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介于已出现相应的长租约风险,高新区住建部门表示,将向政策制定部门进行建议,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纳入二手房买卖查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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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编辑 于曼歌